物業管理開啟《民法典》時代
沈陽市物業管理協會會長 陳忠杰
荀子曰:“法者,治之端也,”說的是“法”是治國的開始。進言之“法典”應該是“法”的最高境界,是治國的規范。5月28日,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,并將于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,這是我國法治建設最大跨度的里程碑。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:“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‘法典’命名的法律,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”,“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,是一部固根本、穩預期、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”。
法律是治國之重器,良法是善治之前提。作為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和社會生活的“百科全書”,7編1260條的《民法典》引起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和熱烈討論。其中,與物業管理有關的100余條,與物業企業密不可分的有40余條,從不同角度對物業管理活動進行了一系列的規范和調整,進一步奠定了物業管理的民事法律基礎。
國家相關部門領導和學者紛紛發表講話和撰寫理論文章,中國物業管理協會多次組織線上公益講堂,并號召物業行業認真組織收聽學習。7月29日,沈陽市物業管理協會舉辦了《民法典》專題講座,150余家物業企業、300余人參加,收到很好的效果。各會員單位也積極開展《民法典》學習和宣傳,推動行業對《民法典》的學習、認知、遵守和踐行。
“民有所安,法之所系”“民有所呼,法有所應”?!睹穹ǖ洹穼ξ飿I管理活動的規范、調整中,充分反應了人民群眾的意愿和需求,主要是保障人民的合法權益。勢必對物業管理行業原有的發展路徑造成一定沖擊,但也將促進行業發展更加規范化、透明化、專業化。因此,我們需要對行業未來的管理方式和改革方向作出深入思考。
一是要做好普法工作。認真組織開展系統性、針對性的培訓、解讀,做好知識的更新和儲備,做到學法、知法、守法、用法。堅持“法定責任必須為”“法無授權不可為”的原則,依法行事、按章辦事。
二是要規范運作。進一步規范合同文本、完善合同內容、明確權利義務。堅守行業本質,遵循契約精神,嚴格按物業服務合同規范服務行為。
三是要提升服務質量。提升物業服務規范化、標準化水平,積極探索服務創新,增強物業服務信息化、數字化、智能化水平,提升業主滿意度。
四是共建共治。積極參與社會治理,融合共生,提升業主的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不斷提升行業的價值屬性。
五是建立健全物業糾紛調解機制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:要發揮人民調解、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作用……通過社會力量和基層組織務實解決民事糾紛,多方面推進《民法典》實施工作,推動行業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機制的建立和完善。目前,我們已經成立了沈陽市物業管理協會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,在會員單位中聘任了一批人民調解員。下一步要充分發揮調解委員會的作用,及時受理行業訴求,化解行業矛盾,解決物業糾紛,維護會員單位和業主的合法權益,促進社會和諧健康發展。
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戰役中,物業服務人面臨了嚴峻的考驗,付出了艱辛努力,贏得了社會認同。隨著《民法典》的頒布,我們將又一次面臨社會角色的再認識和服務方式的再轉變。因此,我們要振奮精神,調整心態,用辛勤的勞動為我市物業行業的健康發展做出貢獻。